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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金沙现代商贸研究中心 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2019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31 阅读: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商贸流通领域研究工作的开展,金沙省部部共建办公室、科研部、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金沙现代商贸研究中心、金沙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协同创新中心面向全校联合开展2019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题指南

1、中美经贸摩擦背景下供应链转移趋势及对策研究;

2、我国地方政府政策措施与世贸组织合规性问题研究;

3、中美经贸摩擦背景下我国企业应对策略研究;

4、我国步行街改造提升模式与机制创新研究;

5、国际知名博览会比较及对我“进博会”的启示研究;

6、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路径与对策研究;

7、推进贸易强国建设的实施路径研究;

8、全面释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改革红利研究;

9、商务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和指标体系研究;

10、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思路、路径与对策研究;

11、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思路、模式与对策研究;

12、数字经济催生商务发展新动能;

13、汽车232调查对欧盟、日本、韩国、中国的影响;

14、人工智能背景下全球价值链动态演化研究;

15、中美GVC产业竞合态势研究;

二、课题类别

获批立项的课题,通过验收评审后,由学校科研处按省部级一般课题认定,计分不计奖。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商务部应用采纳(含商务部司局应用采纳)、省部级部门应用采纳或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或在商务部《调研参考》内刊上发表的,按省部级一般课题认定,计分计奖。成果特别突出的,经学校讨论后,可按照省部级重点课题认定并计分计奖。


三、研究期限、资助经费

1、本次课题研究截至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

2、每项课题经费支持为3-5万元,课题立项后拨付经费2万元,结项后拨付经费1万元;课题成果特别突出,且获商务部应用采纳(不含司局级)、商务部部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给予2万元追加资助。

四、申报者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是我校正式教职工,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鼓励45周岁以下中青年教师申报本课题。

2、课题组成员应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主要研究人员要有与课题相关的实践经验和前期研究成果。

3、本次课题提倡吸收实际工作部门人员参加课题组,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地区、跨系统组织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

五、课题评审与结项

1、按照《金沙现代商贸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现代商贸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严格评审。

2、按照《金沙现代商贸研究中心自立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有关规定》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最终研究成果,须通过现代商贸研究中心组织的专家进行验收评审,通过后方可结项。

六、成果要求

1、本次课题成果形式为:1份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和1份4000-5000字左右的成果要报。

2、获得商务部相关司局及以上部门应用采纳、司局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其他省部级部门应用采纳或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即视为课题通过验收。

3、未获得上述应用采纳或领导批示的,应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CSSCI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并由校科研部和中心组织课题评审。

七、成果标注

最终成果须在研究报告、决策要报的封面或扉页上方、学术论文显著位置标明该项成果受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金沙现代商贸研究中心、金沙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协同创新中心资助字样。未标注者,一律不得认定为课题结题成果。


八、申报时间

请申报者于2019年6月15日前将《金沙现代商贸研究中心课题申报表》(一式四份,签字)交至现代商贸研究中心422办公室(下沙校区网络信息中心大楼)。

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如下邮箱:crmb221@163.com。


联系人:孙宁   联系方式:28877399  短号:690694


金沙现代商贸研究中心

金沙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金沙科学研究部


2019年5月28日

附件:《金沙现代商贸研究中心课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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